【精选】合作合同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作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资金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技术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_______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前,按_______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______%,技术投资方分30%
2、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后,_______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五五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5)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6)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当地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4393个字……"。
第四十条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乙方在生产中执行的标准。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第四十二条 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出具的委托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投资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货出保税区仓库相关服务价格
1、出区征税报关费(不含垫付关税) 如品名超过9个加收打单费50元/张出口或手册报关费出口港区拆关封报关
2、出口集装箱运费(外高桥—港区) 550元/20’ 830元/40’
3、熏蒸费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7号、18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 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6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2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3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7月1日起生效,一式两分,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