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工程工作方案
雨露工程是爱心助学工程,那怎么写关于雨露工程实施方案呢?下面推荐介绍有关雨露工程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雨露工程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为指导,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科目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比赛项目,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提高技能水平为重点,以提高培训教学质量、促进学员就业为目标,通过技能大赛展示培训成果和风采,激发学习热情,争当技术尖兵,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赛项目与时间
这次职业技能大赛的项目设定为10个。
具体是: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运用与维修、中餐热菜、果蔬雕刻、服装制作、电子产品的装配与调试、电脑平面广告设计、食品加工、美容美发新娘化妆整体造型。
竞赛时间安排,从今年12月10日至明年元月8日。
具体时间安排:今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为培训学校比赛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省辖市比赛选拔时间;2010年元月7至8日为省竞赛决赛时间。
三、参赛资格与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开展以来培训学员。
各省辖市农业局、扶贫办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的审查关。
组队要求:以省辖市和省直培训学校为单位联合组队。
各省辖市和省直培训学校凡有上述比赛项目的,均可报名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
每一个竞赛项目参加3名队员。
四、评判标准、规则与奖项设置
这次职业技能大赛的评判标准,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技能训练教学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等为依据,并结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实际制订。
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组建专家评审组,由评审专家对大赛进行评判。
各项目具体竞赛方案详见附件2: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竞赛方案。
职业技能大赛奖项设省辖市参赛综合团体奖和单项团体奖以及优秀组织奖。
综合团体奖评比,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照团队得奖分数相加累计计算进行评比;单项团体奖评比,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按照单项项目团体参赛分数相加计算进行评比;优秀组织奖,依据各省辖市比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选,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的不得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
评选综合团体奖、单项项目团体奖,除颁发奖杯、证书外奖励一定数额奖金:综合团体一等奖设奖金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单项团体一等奖设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
五、大赛地点与开幕式
职业技能大赛地点和开幕式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比赛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开幕式议程安排:
1.大赛组委会介绍职业技能大赛情况和比赛有关事项;
2.省领导讲话;
3.参赛队员代表发言;
4.大赛裁判员代表发言;
5.国家有关部门领导讲话;
6.省领导宣布大赛比赛开始。
开幕前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设职业技能表演项目,如插花、新娘化妆、面点制作等表演项目,供国家有关部门、省领导和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负责人指导和观摩。
请各省辖市12月20日前组织报名,经省研究确定后进行布置安排。
六、大赛指导与观摩
省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省领导和省直有关单位、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负责人指导和观摩。
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邀请,由比赛组委会负责。
省内外企业邀请,由各省辖市负责推荐企业1至3名,请各省辖市12月25日前将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审核确定省内大中型企业15-20名。
七、食宿安排
大赛食宿安排,各省辖市带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以及观摩学校负责人的食宿安排,由省辖市自己负责;省邀请的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省内外大赛企业和大赛组委会成员、评判专家、工作人员等食宿,由省负责。
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和参赛,省大赛组委会提前联系有关食宿地点,并做好有关衔接事宜。
八、安全与卫生防疫
要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
目前已临近年终和甲型流感防控期,安全和卫生防疫问题尤为重要。
一是各级要制订安全预案,处理好突发事件,做好安全生产、保卫、督察工作。
二是要做好卫生防疫和甲型流感防控,要按照甲型防控标准对餐饮食品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对参赛场地加强监管,若发现或有与甲型流感患者密切接触的,立即启动预防预案。
三是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树立大赛安全第一思想,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九、经费保障
省财政拿出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开展,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场地及耗材费、大赛奖励费、宣传费和开幕式场地搭建费以及工作人员食宿费等。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省成立“雨露计划”、 “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统筹领导各项技能大赛活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竞赛、宣传、安全、后勤保障),具体负责大赛活动有关事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各省辖市扶贫办、农业局和省直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结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技能大赛工作,严格审查参赛人员资格,对大赛活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要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和甲型流感防控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发生。
省农业厅联系人:平西栓 联系电话:0371-6**2
省扶贫办联系人:霍克廉 联系电话:0371-6**8
二0**年十二月八日
雨露工程工作方案【2】
一、圆梦行动
(一)补贴对象
20**年 “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20**年现已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按今年全市贫困人口普查的数据录入的信息为准)且今年参加高考并考取二本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的农村贫困户子女。
独生子女、双女结扎和诚信计生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补助标准及主要用途
人均补助4000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发放资助对象的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三)完成时间及实施步骤
20**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于20**年8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
1、20**年6月13日前完成对现有毕业贫困优秀学生的模底调查,并将名单报至市扶贫办。
2、20**年6月30日前完成进行高考成绩二本以上玉屏藉贫困学生进行登记,并将名单报至市扶贫办。
3、20**年7月30日前,由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填写《20**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县级扶办对受资助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县扶贫办会同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确定资助对象,经公示后(公示期为3天),报市扶贫办审核,市扶贫办审核合格后再上报省扶贫办进行公示并审批。
5、经省扶贫办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的资助对象,省扶贫办行文批复后,由各县(区)扶贫办凭批复文件、资助对象的'录取通知书、资助款签收条(受资助对象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到财政部门报帐。
(四)举行仪式
请县政府组织举行“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着力宣传“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让更多的人了解“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让更多的人体会“扶危济困,崇尚教育”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突显扶贫工作的重要性。
二、助学工程
(一)培训对象
农村贫困家庭中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25周岁以下,本人自愿参加助学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培训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
初中毕业生学员学制3年(2年在校学习和1年顶岗实习),高中毕业生学员学制1年。
(三)培训内容
根据专业设置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中级职业技能课程和实训内容。
(四)补助标准及报账
年人均补贴2000元。
高中起点的学员补贴一年,初中起点的学员补贴两年。
主要用于书费、住宿费、卧具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保险费、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行业上岗证考试和鉴定费等。
学员入学经公示合格后凭《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工程”学员登记表》和教学计划,拨付50%补助资金,第二学年开学后凭学校注册学生名单拨付30%补助资金,教育培训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并付尾款。
教育培训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凭《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工程”学员登记表》、“双证”复印件、学员转移就业花名册(本人签字)、企业接收函、培训工作总结报账。
学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津贴和学费补助,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直属试点学校由省扶贫办监管并报账,其他培训学校由市(州)、县(区)扶贫办(局)监管并报账。